快递小哥被认定全责,公司不承认雇佣关系拒绝赔偿伤者?元甲助力免个人承担赔偿!

发布时间:2025-08-21

【案情简介】
 
2021年9月4日早高峰,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北路与高安屯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。快递员陈先生驾驶电动三轮车执行配送任务时,与骑自行车的杨某发生碰撞,致杨某锁骨粉碎性骨折。
 
交管部门认定陈先生负事故全责,陈先生个人为对方垫付3万医疗费。
 
杨某随后索赔伤残赔偿、医疗费、误工费等共计5万余元,并起诉陈先生及其“雇主”——物流公司、承包方胡某三方共同担责。
 
 
【委托元甲】
 
面对高额索赔和复杂法律程序,陈先生陷入困境:
 
  ·  物流公司声称“已将业务承包给胡某”,拒绝担责;
 
  ·  承包方胡某辩称“双方是合伙关系”,推卸雇主责任;
 
  ·  事故发生时确系配送快递,但劳动关系证据不足,陈先生仅第一年签过劳务合同,后续没有再签订。
 
“难道要我自己赔?”陈先生辗转找到元甲律所,元甲律师深入分析案件关键点:
 
1破解难点:通过派送记录、工号使用证据,锁定陈先生履行职务行为本质; 
 
2突破路径:揭穿物流公司“内部承包”规避用工责任的实质,援引《民法典》第1191条“用人单位责任”条款; 
 
3策略定位:全力免除劳动者个人赔偿责任!  
 
【办案结果】
 
元甲律师做足了充分的准备,积极应诉:调取事故当日取件记录、工号操作流水,证明陈先生受物流公司实际管理;主张物流公司违法分包给无资质个人,承包协议不得对抗第三人。
 
最终法院采纳了元甲律师的主张,认定:陈先生负事故全责,其事发时在派送快递,系履职行为。物流公司将快递业务交由胡某运营承包,胡某不具备经营快递业务的资质,双方建立的关系属于企业内部的承包法律关系,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,故应由物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。
 
最终物流公司承担了全部赔偿,陈先生个人无需赔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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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律师

李楠楠

  • 主任律师
  • 擅长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、工伤案件、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、刑事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。尤其精通大案要案、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
  • 执业八年,为1200余位当事人解忧排难,累计收到锦旗300余面,擅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:死亡、截肢、截瘫、植物人案件

赵金保

  • 主任律师
  • 专注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纠纷
  • 专注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纠纷领域多年,处理上千起交通事故纠纷,为众多家庭解决了困难

许瑞林

  • 咨询主管
  • 擅长处理交通事故、人身损害赔偿、合同纠纷等
  • 和解与诉讼相结合,帮助1000+位伤者获得高额赔偿款,获得当事人赠送锦旗200+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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